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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凤仪笃行录(全文)

仁心仁术,随在可施。特患人之不用耳。孔子曰:『仁远乎哉?我欲仁,斯仁至矣』。信然!家父为人做活,而能多食生焦之饭,以安东家之心,东家之怒,月余不厌,致令东家認为良心人,真所谓『至诚而不动者,未之有也』。其仁心仁术,可谓随在而施矣。

志在古人

家父佣工于锦县城西十里台。张宅东家系读书人,每于工人在院内外工作时,辄立其旁,讲今古奇观等故事。工人皆不愿听,家父则以为津津有味。听说吴保安弃家赎友、羊角哀舍命全交二事,尤为心服。私行立志曰:『我当效此人。』后为杨善人荫轩办官司,即实行其志也。

家父劝人常言:『今人念书,我能吃书。念书者,念于口头而已,不能行于身上;吃书者,如食物然,必慎思焉、明辨焉、笃行焉。』家父听故事,即立志仿效,身体力行,所谓『吃书者』即此。

志在祖先

家父佣工于张宅,因系戚家,对于高祖父之生前事故,颇知其详。高祖父系读书人,通时文,兼善书法。每当冬腊月间,附近市镇商号大户等,皆来迎接书写门联(即春联),故远近无不知名者。东家对家父侃侃而谈,家父闻之,不胜感叹,私心自问曰:『我之曾祖如此,而我则目不识丁,使死而有知,将何面目见曾祖于地下乎?但我身既不能读书,将来有子嗣,虽贫为乞丐,亦必令其读书识字,以继祖先之绪。』华之读书识字,正基于此。

国华授徒时,常谓人乃祖先之代表,故为子孙者,不可忘祖先,尤宜存光宗耀祖之志。家父闻人谈先人事,即立志继承,是即所谓孝子贤孙之本来面目欤!

立志矫俗一

家父每见常人佣工(俗名『找活』),主仆两方,互相争论,甚有因差钱无几,而事不谐者(俗名『不妥』)。因立志曰:『我当一个不讲价的佣工者。』因之无论到某家佣工,均由东家作价,未曾争论一次。惟工作时,特殊注意其事物,故初年似乎工资较少,而次年则增加甚多。又家父之体格瘦弱,而不魁梧,虽工资较少,且常自足曰:『以瘦弱之身,而能与身体魁梧者比,真幸运极矣。』

君子喻义,小人喻利。家父为人佣工,即重义务而轻权利,真特立独行者。虽不争工价,而次年之工价必增,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也。且因身体瘦弱,得如许之工资,对己则知足,融融然而常乐;对人则尽力,孜孜焉而不怠。人之服务社会国家者,不当如是耶!

立志矫俗二

家父在锦县城西十里台佣工,距家一百三十里。每当上工之前二日必到,工满后二日回家。数年中,未曾误工一日,早起晚眠,凡应做之活计,未曾用东家吩咐,宜问者问,宜做者做。尝谓:『他人佣工,视东家之家为他人的;我之佣工,视东家之家为自己的。』

人饥己饥,后稷之所以教稼;人溺[ 溺:陷于困境。]己溺,大禹之所以治水。视人事如己事,未有不尽心力而为者。家父既不误工一日,又能视东家如己家,所以博人欢迎,而为农界之翘楚也。

立志矫俗三

家父佣工于十里台张宅。某日张家族中,为争分财产事,互相诟骂、互相仇杀,几釀人命。家父尽力劝阻,张宅始免于祸。因思此等争吵,果为谁乎?再四思维,知皆为妻子争也。时当制造肥料之际(俗名『起粪』,由院内起于院外),与一同工者抬粪。倒筐后,即大声曰:『我当作个异样人。』(盖决不为妻子争财产、伤伦常也。)同工者问,笑而不答。

分家析产,伤伦败德。重财产,弃父母,为妻子,薄兄弟者,比比皆是,相习成风,恬不为怪。家父立志为异样人,不争财产,不重妻子,未曾读书竟知尽伦,所谓『生知安行』者也。

立志矫俗四

家父兄弟四人,伯父及三四叔父均好赌。夏秋冬三季力田工作,惟一经过年,新正之月,无论男女,均以赌钱为消遣,因之忘食废寝,失时误事,甚者倾家荡产,流为盗贼。家父因思曰:古人何为留过年,而令人败家废职乎?!乃立志曰:『我终身禁赌,决不随流俗也。』每当过年,新正元旦日,即挑粪培田。(因皆山地故用人挑)人见而讥曰:『何勤苦乃尔?』家父曰:『我是贫苦人,闲居则生病,不得不然耳。』

赌为盗源,yin为恶首。新正之月,男女聚赌以为消遣,乃伤风败俗之最大者。社会之坏,家庭之败,皆源于此。家父不能治人,而能自治,其特性为何如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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